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20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时间:2021-04-09   浏览:1395

2020年度,东南大学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东大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实践育人等主责主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持续全面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0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评选并表彰2020年度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任务中;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发展编号。具体要求参见《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附件1)。

2、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3、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截至2021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团支部书记参评需所在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0年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附件1)。

2、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3、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二、基层团支部申报要求

(一)本科生团支部

1、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完成《东南大学团支部建设台账》;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2、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国旗团支部提名、国旗团支部入围(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国旗团支部提名、国旗团支部入围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3、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全部团支部。

4、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二)研究生团支部

1、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2、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附属医院团支部。

3、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三、申报方式

1、个人荣誉类:

(1)本次个人申报以团支部为单位推荐上报,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名团员参加学院差额评选。

(2)各团支部推荐时均以“优秀团员”上报,学院评审时从符合条件的团员择优评定为“优秀团干部”。

(3)原则上,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干部”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员”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2、集体荣誉类:

(1)以团支部为单位上报。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未获得过“甲级团支部”及以上(本科)或“先进团支部”(研究生)的团支部。

3、申报流程

(1)4月12日下午14:00前,各团支部组织团员申报、并完成支部评审。要求各团支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并将团支部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院团委。

(2)4月12日-15日,学院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通过现场答辩、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将学院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并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以及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就各学院团委报送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4)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审。

(5)4月30日左右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4、上报材料要求

(1)获团支部拟推荐为“优秀团员”团员,请完成以下环节:

① 填写《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lsq442seu@126.com

② 填写《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附件4,类别空着不填),将纸质版交至院办442室;

③ 在第二课堂系统(http://dekt.seu.edu.cn/)内完成个人申报和团支部审核(统一申请“优秀团员”)。

(2)申请甲级(先进)团支部的支部,请完成以下环节:

① 填写《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撰写主要事迹(1000 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突出工作特色)以及附加材料(50页以内的WORD或PDF,可配图,简明扼要、特色突出,无需过度包装),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办442室;

② 在第二课堂系统(http://dekt.seu.edu.cn/)内完成申报。

(3)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附件1: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docx

附件2: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东南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5: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