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学生副书记(兼职)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5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东南大学共青团工作力量,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全力推动实施“接班人工程”,培养和建设一支精干、高效、有特色、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有关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相关部署,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职)。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东南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拔名额、聘任时间及选拔方式

校团委每年定期选聘2-3名学生副书记(兼职),聘任时间为一年,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三、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或申请人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均保留团籍)。

2.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

3.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4.有两年以上各级团学组织工作经历,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包括: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学院团委副书记),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四、基本要求

1.须能够工作满一个任期(一年),任期内能够协调好课业计划,保障长期稳定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2.要自觉在兼职过程中锻炼能力、积累经验、提高思想素质;兼职期间应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任期结束后,由校团委组织专项考核并做出工作鉴定,考核结果报该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备案。

3.须充分利用兼职工作机会学习锻炼,在工作实践中要严格践行“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原则,推动共青团组织进一步融入青年学生。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个人意向表,7月20日11:00前交至院办437办公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wgytw17@126.com。填表时切勿改变表格栏目样式,正反打印一页。参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组织考察。对通过简历筛选的候选人,由校团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考察。

3.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自我介绍时间为4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学生干部经历;(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时间为6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面试结果,并结合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由校团委发文予以聘任。



附件1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兼职)个人意向表(个人自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