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东南大学2021届毕业生 “至善奋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36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引导毕业生赴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支持毕业生在服务国家与奉献社会的就业创业过程中,获得个人的成长与成才,努力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办法》(校发【2021】134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额度及奖励名额

“至善奋斗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

特等奖每人奖励20000元,原则上不超过15名(可空缺);

一等奖每人奖励8000元,原则上不超过50名;

二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原则上不超过260名。

二、评选条件

东南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博研究生毕业生(定向就业除外)可按照《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办法》(校发【2021】134号)(见附件1)参评。

三、评选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自愿填写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7月27日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wgytw17@126.com

(二)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院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院系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就业办。

(三)学生处、研工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联合组成评审小组,8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材料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发文公布,并开展荣誉表彰与宣传工作。

(四)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分两批次发放奖金。2021年9月-11月发放一半奖金;在参评岗位工作满一年后,2022年9月-11月发放剩余奖金。

四、其他说明

已获得录用通知、非本人原因无法及时落实协议书签订的,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函、关于推迟签约的说明等证明材料,同时在东南大学就业信息网提交就业信息上报。


附件:

1.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34号)

2.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申请表

3.东南大学2021届毕业生“至善奋斗奖”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134号).pdf

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申请表.docx

东南大学2021届毕业生“至善奋斗奖”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