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级本】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时间:2024-06-03   浏览: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把握历史机遇,肩负时代责任,胸怀报国之志,勇担民族大义,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和超越,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均为良及以上,其中至少两次为优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4. 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及以上;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

(2)培养创新能力,至少获得一次大学生学科竞赛奖;

(3)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

各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我院名额为4人。由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学生需在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申请。学院在6月13日中午12点前完成学院系统审核上报(学院公示需于14日前完成)。学院送审时务必将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毕设成绩”两栏补充完整。特别提醒!系统和纸质版的排名等内容填写一致!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东南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一栏填前三学年;

2.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提交电子版

3.上报材料截止日期:6月7日12:00前,纸质版请交至院办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gytw17@126.com。


附件2:东南大学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东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pdf

(本)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