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时间:2024-09-13   浏览: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为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基础、深厚的人文素养和突出的创新能力,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四)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厚植人文素养,培养创新能力,获得校级以上竞赛奖项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

(六)破格申请条件见附件一。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我院2022级、2023级本科生。

2、我院名额:3人

三、评选程序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四、奖励办法

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并填写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学生(包括二次选拔、分流、转专业学生)均需在2023-2024学年实际管理学院提交申请。

个人申请:2024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将电子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gytw17@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2024校长奖学金申请”

六、其它

经学院材料初评后,将组织答辩,请各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同学做好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2: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