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2.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评选对象及名额
3.我院名额:10人。(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评定)
三、申请方式
2024年9月25日14:00前,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gytw17@126.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2024年国励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