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通知,现开展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工作,详见附件《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23级硕士、24级硕士、21级博士、22级博士、23级博士】10月9日-10月22日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及材料,说明如下:
1、请按要求完成,方为完成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未按时间提交,均不计入评定。
2、10月13日(周日)17:00 之前,提交加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gytw17@126.com。届时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电子版材料:《学业奖学金加分材料信息》+加分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文件名请更改为“加分类别+说明”,如“学科竞赛加分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B 类一等奖”)。原件自留备查。邮件请以“姓名+学号+学业奖加分材料”命名。
3、10月22日(周一)16:00 前,各班收齐《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交院办辅导员处。审批表中个人承诺和导师意见均需填好签字,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该表用于存档,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
二. 【22 级硕士、24 级博士】10月22日(周一)16:00前,各班收齐《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交院办辅导员处。审批表中个人承诺和导师意见均需填好签字,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该表用于存档,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
三. 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评定结果在院内公示5天,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