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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南大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03      访问次数: 267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38名,“先进班集体”共15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请见附件;“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2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1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2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请在4月8日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需用铅笔在空白处注明是申报“三好学生”还是“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及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材料(材料准备从简,事迹表现清楚即可,纸质版)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