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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0      访问次数: 166


 外国语学院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在本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通知201298号)文,以下称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核组, 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郑玉琪  孙莉玲

副组长:袁晓宁  江雪华

  员:朱丽田  刘克华

  书:徐雪宁

专家考核组

  长:袁晓宁   

副组长:朱丽田  刘克华

  员:

(英语) 郑玉琪  朱宏清  陈美华  刘须明  马冬梅     

(日语) 周    陶友公  魏金美  陆薇薇

  书:葛培玲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课程首修成绩计算)应位列专业前35%;申请流动助教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以下简称支教)应位列专业前45%;。

2.无毕业审核课程(含实践环节)首修不及格。

3.日语专业要求CET-6430分及以上或CET-452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70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破格条件

基本条件中的第45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破格条件详见学校通知(见附件)。如需破格,请在申请时提交需要破格的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加分方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加1.5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不累计。若已经被考虑为破格条件则不加分。

2、获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可以加分。

获奖加分:国家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在与所修学科相关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加3分,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加7分(独立或第一作者)。各奖项认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具体选拔操作程序

1、公示各专业绩点和成绩排名,公布学校有关通知和本实施办法。

2921——9月221200: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材料交学办,超过申请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相关奖励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进行加分评定并公布面试名单。

4924下午2点:由专家考核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组织面试。最终排名成绩=三年课程成绩总平均*70%+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评定)*30%

院系面试方法:分为英语组和日语组面试考核。

专家考核组逐一对具有免研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以考核学生的外语应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部分对考察学生对文本的复述能力,第二部分是学生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5925:根据排序成绩,确定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

6、推免生填写《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五、流动助教(辅导员)应符合推免生的基本条件且为中共党员,担任班长或团支书等主要干部一年以上者,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45%。本人申请,经考核并由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学校推荐。

六、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推免指标不得挪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学校对各院(系)专业学位推免指标中的校内名额和外推名额分别作了规定,如不能完成将被收回。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原则上不须交纳培养费。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培养类别,在学期间不得申请硕博连读。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可以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参加双向选择就业。

七、凡被确定为推免生,须与学校签定协议,不得参加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被确定为推免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

2)毕业审核课程出现不及格者;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5)流动助教(含支教、支边)等推免生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精神,并由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920

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

跨院(系)、流动助教、支教推免生申请表.doc

初次免研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