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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评审博世奖学金、杨志峰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13      访问次数: 46

外国语学院关于评审博世奖学金、杨志峰奖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处《关于评审东南大学博世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审杨志峰奖助学金的的通知》和我院《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

   

919日之前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到相应年级辅导员处。

919-21

学院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922-24

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网上申请,并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并上报学生处。

注意:《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可在院网站下载区域下载。

 

博世奖学金

一.奖励额度

4000/

. 我院奖励名额

英语专业  1  (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

三.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影响力;

3、学习能力强,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学院前25%

5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

6、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7、按照1:1.5差额评选

 

杨志峰奖助学金

一.奖励额度

6000/

二.我院评选对象

英语专业  2 

三.评选要求

1、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必须为系统认定的贫困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具体为:一年级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良,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求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且各科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助学生,将取消受助资格:

A、收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者;

B、学习成绩有2门不及格者;

C、不积极进取,不诚实守信;

D、生活中不节俭,超前消费,酗酒或者赌博者;

E、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