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关于学费缓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20      访问次数: 384

关于20122013学年本科生学费缓缴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四条之规定,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应当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后方可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不注册者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不能使用学校教学资源。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20122013年学费缓缴工作已开始, 2012级新生中未缴学费的贫困生将通过“绿色通道”登记,不需办理缓缴申请,对其它年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缴纳学费的学生规定如下;

1、             20122013学年继续为其发放国家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但只能缓缴一年的学费,贷款到帐后,必须缴清所有费用;

2、             国防生不需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国防奖学金到帐后,必须缴清所有费用;

3、             学费缓缴的申请对象:

      a. 已经申请20122013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

      b. 准备申请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c.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欠费学生欠费期至2012121

请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同学于8月21日(周二)16:00前将缓缴申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辅导员徐雪宁老师处。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20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