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关于我院2012年唐仲英基金会德育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2      访问次数: 63
关于我院评选唐仲英基金会德育奖学金的通知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年一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国内部分大学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金额及评选条例:
   全校名额:2011级本科生20名,其中:
16名为优秀贫困生(成绩排名前50%
4名为优秀生(成绩排名前15%)。
 我院推荐名额:2011级本科生1名
 
二、评选条件(根据《东南大学唐仲英基金会德育奖学金评选条例》制定)
1. 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 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优秀生成绩排名前15%优秀贫困生成绩排名前50%
5.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证明。
 
三、奖励金额:4000元/人/年,学生在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后原则上以后每年均可获得(直至毕业),经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向基金会说明原因,经核实,可作出适当调整。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获德育奖学金的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   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   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4.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综合测评名次列专业前20%以后或有考试科目不及格者);
5.   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6.   将所得奖学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8.   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9. 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五、评选流程
1.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3月27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成绩单交到辅导员处, 贫困生需同时提交《家庭贫困调查表》复印件。
2.   3月28日—3月31日,学院通过民主评议、审核,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生处。
3.   经学生处审核认定的学生由东南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同学的评审情况及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   最后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报唐仲英基金会。
 
 
外国语学院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