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 2011-11-14      访问次数: 70

 

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使用须知
 
1.外院报告厅为我院公共资源,不得擅自使用;
2.报告厅中设备齐全且贵重(包括音响、投影仪等),如需使用,需经学院同意,并由学生会电脑技术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如因借用人失误导致设备故障,借用人需承担全部维修或更换费用;
3.如因学院学生活动需要,要求使用报告厅的,需经学院学生办公室同意,并填写相关登记表(见附件);
4.学院外部人员如需借用报告厅,需递交纸质申请,填写相关登记表;5.所有使用场地者需在活动束后一天内完成报告厅的清洁及恢复原布置的工作,如发现违规者,将酌情处理;
 
 
外国语学院
2011.11.14

外院报告厅使用登记表.docx

外院报告厅借用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