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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本科生缓缴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8-15      访问次数: 48

 

 

  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2011.doc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四条之规定,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应当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后方可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不注册者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不能使用学校教学资源。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2011—2012年学费缓缴工作已开始, 2011级新生中未缴学费的贫困生将通过绿色通道登记,不需办理缓缴申请,对其它年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缴纳学费的学生规定如下;

12011—2012学年继续为其发放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但只能缓缴一年的学费,贷款到帐后,必须缴清所有费用;

2  国防生不需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国防奖学金到帐后,必须缴清所有费用

3. 国家助学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的公证书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及第三方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的三个月以内的缴费单据原件。                 

4. 已经申请2011—2012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准备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按上述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5.申请学费缓缴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所有欠费学生欠费期至2011121                    

 

注意:所有材料请于816 日(星期二)下午200前报外院学办郑高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