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doc
各院(系):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开始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经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自今年开始实施“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奖励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学生,以支持他们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现将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条件:
1.在东南大学正式注册并就读、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本科生(必须通过学工系统贫困生审核);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勤奋努力学习并成绩优秀(成绩排名专业前35%,无不及格情况);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6.获得所在院(系)推荐。
二、名额分配: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系、艺术学院各一名,交通学院、医学院各三名,其他院(系)每院(系)两名,共50人。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每月资助300元人民币,在校期间全年按12个月发放。
三、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合适人选,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09级本科学生中选拔。被推荐学生经院(系)初审合格,报送学生处,有学生处在校内公示一周,报送教育部。
四、需报送材料:
1.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1);
3.大学一年级期间的成绩单(由教务出具的标准成绩单,需盖章);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五、各院(系)须在每学年末(7月31日前)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如评审合格,可连续3年享受该项奖学金,直至学生毕业;如评审不合格,将取消其资格。
六、请各院(系)于2010年10月15日下午五点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至学生处学办(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七、鉴于时间紧迫,学工系统由院系提名完成。
联 系 人:童伟 李晓东 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