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4-09-29浏览次数:298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下称“奖助学金”)是由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基金”)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旨在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包括贫困生助学金和奖学金,此次进行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审。根据奖助学金要求,现将该项奖助学金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在读本科生。

      二、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质量优良;
      3、经学校认定的该学年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需提交家庭所在地方有关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优先考虑;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遵守法纪,无不良习惯。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1.外国语学院名额:1名,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两年(通过基金会面试并且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等);
      2.根据奖助学金评选要求,按1:1.5进行差额评定。 
      

      四、评选程序
      1.学生需在10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个人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对该项助学金的认识、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生活等方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填写《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见本通知附件、一式两份,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请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学生的书面申请书、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大一学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以及【新生評分表】)送学生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处评审办公室复核材料、评审,并呈送校工作小组;
      4.校工作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同时呈交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5.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呈报基金董事会,基金董事会研究决定最后获得资助的47名同学的名单; 

      附注: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将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此次进行的是贫困生助学金评审,奖学金的评审将于2015年3月份进行评审。
     奖学金的基本要求为:
      1、获得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
      2、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无首修不及格。

材料报送:申请表、【新生評分表】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提供纸质版。

外国语学院学办
2014年9月29日

【新生評分表】新鴻基助學金东南大.xls

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表格一)範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