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在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09-15浏览次数:275

初次免研申请表.doc

流动助教及支教及跨院系申请表.docx 

外国语学院关于在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本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在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通知2011(117号)文,以下称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核组, 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霄翔 郑玉琪
副组长:袁晓宁 江雪华
成 员:朱丽田 刘克华
秘 书:张文丽 郑高明
专家考核组
组 长:袁晓宁   
副组长:朱丽田 刘克华
成 员:
(英语) 郑玉琪 朱宏清 徐思雄 刘须明 马冬梅 侯 旭 
(日语) 周 琛 陶友公 魏金美 陆薇薇
秘 书:葛培玲
二、推荐条件
1、符合通知要求,前三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平均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35%(申请担任流动助教和西部支教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专业前45%),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
2、无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含实践环节)。
3、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考试(TEM-4)”成绩在70分及以上。日语专业英语水平要求通过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
4、凡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并按期提交了免研申请表的同学,若不符合全部推免基本条件的,只要符合学校通知中的一般破格条件,即可取得免研申请资格。
三、加分方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加1.5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不累计。若已经被考虑为破格条件则不加分。
2、获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可以加分。
获奖加分:国家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在与所修学科相关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加3分,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加7分(独立或第一作者)。各奖项认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具体选拔操作程序
1、公布学校有关通知。
2、公示各专业年级均分排名和本实施办法。
39月15日——9月17日上午12:00: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办,超过申请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奖励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进行加分评定并公布面试名单。9月20日(下午2:00,地点:图书馆四楼外国语学院)由专家考核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组织面试。最终排名成绩=三年课程成绩总平均*70%+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评定)*30%。
59月22日:根据排序成绩,确定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
6、推免生填写《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五、流动助教(辅导员)应符合推免生的基本条件且为中共党员,担任班长或团支书等主要干部一年以上者,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45%。本人申请,经考核并由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学校推荐。
六、凡被确定为推免生,须与学校签定协议,不得参加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七.被确定为推免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者;
2)毕业审核课程出现不及格者;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5)流动助教(含支教、支边)等推免生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精神,并由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免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