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等活动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06-10浏览次数:397

 

江苏省2011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
一、报名条件
1、2012年毕业生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需得到学校认定);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
3、学习认真,大学期间无考试不及格记录,并有强烈的就业愿望;
4、能服从省招就中心的培训安排和管理,遵守培训期间相关规定。
备注:家庭困难情况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其他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地点:河海大学(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
培训时间:9月17日—18日 924—25日 (8:30—17:00)
   培训课程:素质拓展、职业规划、演讲口才、形象礼仪、人际关系、求职面试
2、本次活动为每位参训同学提供免费午餐1份/天,并为每位同学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3、东南大学参训名额:40人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
   报名名单须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张形式同时报送
 
江苏省2011年困难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省份证号
手机号码
 
 
 
 
 
 
 
 
 
 
 
 
 
 
 
 
 
 
 
 
 
 
 
 

 
                                                              2011     
                                                              (加盖院系公章)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为全面普及、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自主择业等政策法规和就业知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大学生就(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毕业生。
三、竞赛流程
竞赛安排在2011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分宣讲学习、网上参赛、总结评优三个阶段。
(一)宣讲学习(2011年5月15日-5月25日)
(二)网上参赛(2011年5月26日-9月20日)
参赛学生登陆竞赛指定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后,在60分钟内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竞赛系统将每日汇总、更新当日参赛学生总数。大赛指定网站: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网(http://www.3idea.cn)、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
(三)总结评奖(2011年9月21日-9月25日)
1、奖项设置:组委会按参赛学生总数的1%设置学生优胜奖。
2、评选办法:学生优胜奖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及完成答题速度进行评选。
四、竞赛内容
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自主择业的政策法规、求职就业应知应会知识等。组委会将在指定网站开通竞赛知识网络学习平台供参赛学生研读学习相关内容。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档案托管等有关服务工作的函
一. 服务对象
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但用人单位暂时无法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关系的,根据本人申请,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我中心托管,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可只托管档案,由我中心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二. 户籍和档案的托管期限
户口托管期限自毕业起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后(截至2013年7月31日)仍未能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应在托管期满后三个月内,主动到我中心办理改派回原籍的手续。
三. 服务范围
1. 毕业生档案托管;
2. 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3.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
4. 出具以户籍、档案为依据的各类证明、介绍信、联系函;
5. 提供与户籍、档案相关的其他服务;
四. 服务收费:
1. 户口、档案均托管的,221元/人(含户籍管理费120元、落户工本费1元、重签就业报到证费50元、代办服务费50元);
2.只托管档案的,100元/人(含重签就业报到证费50元、代办服务费50元);
3、托管期间免收档案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