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10-14浏览次数:217

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doc

各院(系):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开始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经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自今年开始实施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奖励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学生,以支持他们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现将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条件:

1.在东南大学正式注册并就读、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本科生(必须通过学工系统贫困生审核)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勤奋努力学习并成绩优秀(成绩排名专业前35%,无不及格情况);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6.获得所在院(系)推荐。

二、名额分配: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数学系、物理系、艺术学院各一名,交通学院、医学院各三名,其他院(系)每院(系)两名,共50人。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每人每月资助300元人民币,在校期间全年按12个月发放。

三、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合适人选,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09级本科学生中选拔。被推荐学生经院(系)初审合格,报送学生处,有学生处在校内公示一周,报送教育部。

四、需报送材料:

  1.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1);

  3.大学一年级期间的成绩单(由教务出具的标准成绩单,需盖章);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五、各院(系)须在每学年末(731前)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如评审合格,可连续3年享受该项奖学金,直至学生毕业;如评审不合格,将取消其资格。

六、请各院(系)于20101015日下午五点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至学生处学办(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七、鉴于时间紧迫,学工系统由院系提名完成。 

联 系 人:童伟   李晓东                     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0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