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3-10-16浏览次数:787

各院(系):
      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选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个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一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个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中。
      三、材料报送 
      选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1、纸质版材料于2013年10月 30日前交至学生处学办施杰处。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施杰OA。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