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年度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东南大学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11-04浏览次数:424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9] 81号)精神,我校2013年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在东南大学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和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正式职工;
      2、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文科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已被列为校级以上的人才工程资助的,不能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5、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6、有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二、申报材料:
      1、 候选人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申报表》一式十份,双面打印,由院系签章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并上报电子表格(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2、每位申请者附件材料一份(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不退回)。附件材料包括:
      ⑴ 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⑵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科研项目需提供校科研院课题登记表;
      ⑶ 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⑷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3、各院、系、所需根据实际情况,本着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的宗旨,认真、慎重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名额1-2人(需排序),并认真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时上报东南大学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从人事处网站—>人才工程—>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进行下载)。
      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1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其他有关事项请查询人事处网站。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莉莉 孙毓蔓
联系电话:025-83792621,025-52090253
E-mail:ymsun@seu.edu.cn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