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3年度学习优秀生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11-19浏览次数:416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重点培养工作,我校将开展2013年度学习优秀生选拔推荐工作,现对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选拔标准:
      1、爱国荣校、遵纪守法,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远大抱负;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2、在业务学习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上学年(2012-2013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时选择:学年为2012-2013,绩点类型:学习优秀生)。
      (2)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2012-2013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知识面较广,思维活跃,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在上学年已经取得创新成果(如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已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且有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附论文复印件);或在上学年中获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竞赛前三名(附证书复印件))。
       3、身心健康。

      二、 选拔办法:
      1、在2012级学生中选拔推荐预选学习优秀生,比例为年级学生总数的4%,经院(系)选拔推荐后,由院(系)填写《东南大学预选学习优秀生审批表》(见附件一)。
       2、2011级学生将按照滚动进出机制由预选学习优秀生转为正式学习优秀生,比例为年级总数的3%,经院(系)选拔推荐后,转为正式学习优秀生的学生填写《东南大学正式学习优秀生自荐申请表》(见附件二),院(系)经审核后,填写《东南大学正式学习优秀生审批表》(见附件三),待学校审核批准下文后,由院(系)再填写《东南大学本科学习优秀生培养计划》(见附件四);符合条件的新进入的学生为预选学习优秀生,由院(系)填写《东南大学预选学习优秀生审批表》。
      3、2010、2009级正式学习优秀生不符合选拔标准者,取消学习优秀生资格。
      4、吴健雄学院的学生选拔推荐比例可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三、院(系)每学年需对学习优秀生实施情况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秘书记载归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附件四中,每学年结束时将此表上交学籍科。具体培养措施以及相关政策等参照大学生手册中《东南大学学习优秀生选拔培养办法》。
      相关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