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国语学院2016年春季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1410

根据学校通知和《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现正式启动我院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春季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奖项和名额

  

 

二、评审对象

2013级、2014级本科


三、评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奋发向上,严谨踏实,勇于创新,具有“学贯中西、止于至善”的外院精神;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勇于承担,懂得感恩,愿意分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符合相应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和管理办法。

7、申请奖学金同学2014-2015学年成绩要求在所在专业绩点排名60%(含)以上,绩点3.0以上。(2014-2015学年:13级本科生为大二学年,14级本科生为大一学年)


四、评定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2日-4月26日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到相应年级辅导员处。   

4月27日-4月28日   学院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4月29日   学生完成新学工系统网上申请并导出相应申请表,候选学生根据申请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见提交材料说明)。学院完成新学工系统审核,并将此次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五、提交材料说明

1、每名同学原则上只申请一项奖、助学金。

2、学院初评结果公示后学生才需在新学工系统中申请并导出相应正式表格,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并院系审核,《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3、最终提交材料:奖学金、奖助学金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贫困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新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办

2016年4月22日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