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2018年度“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542

“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是我校青年的最高荣誉,表彰在岗位上不断探索,勇于追求的青年教师和学生。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时代风貌,激励全校青年奋勇向前,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东南大学在校师生(教师和学生须在校工作和学校1年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组织工作中求真务实,吃苦耐劳,表现出色,成果显著的青年;

2、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心理健康,思想向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投身于就业创业,在“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中踊跃参与,并取得过突出的成绩,在生产、科研、教学、服务的基层第一线有着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踊跃参加志愿者服务等能够体现青年人心系社会、热于奉献精神的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出突出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思想觉悟。

二、申报名额

学校:“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人数为8名,其中教师组4名,学生组4名;

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1名教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认真、准确、详实填写。

2、申报表(见附件1)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必须准确填写。

3、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规范的事迹简介(500字左右)。事迹简介(见附件2)分为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表彰奖励情况三个部分。

4、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事迹简介(A4纸打印)、本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及事迹简介、事迹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19年4月8日12:00前交至院办442,电子版请发送至wgytw17@126.com。(教师只需要提供附件2的事迹简介电子版即可)


附件1:2018年度“东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事迹简介(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