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175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东南大学本科在校学生。

2、2018-2019学年我院可推荐23人申请东南大学三好学生、1人申请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3人申请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附件一)。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生个人小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审批。各院系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校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1、9月16日12:00前,请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向班级提交申请,将《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二)交至班长;

2、9月18日10:00前,由各班班长组织本班进行班级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推荐人选,将填写好班级意见的《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填写好并由全班同学签名的《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评奖记录表》(附件三)交至院办442,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3、2016级各班可推荐2名同学,172161、172162班视为一个班级;2017级、2018级各班可推荐3名学生;

4、《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评奖记录表》中得票数越高的同学,则为班级推荐排序靠前的同学。

五、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体育优秀(9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标准),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两学期平均分达到标准;

2、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

3、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4、对“班级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意见”应注明是否同意该生获此荣誉称号;

5、转系转专业学生可在原院系提交申请。


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pdf

附件三: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评奖记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