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345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

(二)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有如下成果可获得相应加分: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SSCI、A&H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不含录用通知),每篇最高加15分;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集刊或C刊扩展版上发表1篇论文(不含录用通知),每篇最高加10分;

3.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不含录用通知),每篇最高加5分;

4.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般期刊、学报增刊、经专家评审组认定的各类论文集上发表1篇论文(不含录用通知),每篇最高加0.5分,优秀论文最高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5. 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为导师组成员)在各类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不含录用通知),每篇加第一作者加分的1/3;

6. 参加国际会议,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论文并在会上宣读,每篇论文最高加1分;

7. 申报获批省级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主持申报人最高加2分;

8. 作为独立翻译或者排名第一的翻译正式出版译著(10万字以上),每部最高加5分;其中儿童读物等简短译著、合集中独立翻译章节,加分由院专家评审组认定。

9.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建言报告,每篇最高15分。

10.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每篇最高加15分。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1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戴燕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排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材料分*60%+答辩分*40%)。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0812     邮箱:ddwy017@126.com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