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根据《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我校将开展2023年单项奖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1.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
2.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含大一学生),其中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可获得奖学金,其他年级可参评单项奖,但不颁发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可申报以下类别:
1. 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
2. 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8制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
3. 社会工作优秀奖;
4. 体育活动优秀奖;
5. 文艺活动优秀奖;
6. 社会实践优秀奖;
7. 志愿者服务优秀奖;
8. 见义勇为奖。
以上各类可兼得。若一位同学兼得2项单项奖,则名额算2个。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上报,本科生每个班级可以上报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20%,四舍五入。
1、12月10日上午10:00前,请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向班级提交申请,将电子版《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一)交至班长处;
2、12月18日上午9:00前,由各班班长组织班级同学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召开班会公开答辩,确定班级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好班级意见的《单项奖评奖记录表》、《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wgytw17@126.com,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号+2023单项奖申请。
附件1: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单项奖评奖记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