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10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五四”期间东南大学“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4月中上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校团字〔2022〕8号)相关要求及补充解释进行学院评选推荐。各类推荐对象应广泛征求群众评议意见,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二)4月下旬,校团委采取适当形式对学院评审推荐的结果进行复审及公示。

(三)4月30日前后发布评选结果,并适时举办表彰活动,颁发荣誉证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上级团组织评优表彰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我院本次可推荐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9名,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3名,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3个,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三、申报方式

(一)个人荣誉类: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1、候选人选由团支部推荐或院系推荐产生,经学院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上报。

2、团支部推荐:以团支部为单位推荐上报,人数不满10人的支部可推荐最多1名团员参与院内差额评审,人数超过10人的团支部可推荐最多2名团员参加学院差额评选(若推荐2人,其中至少1人需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团支部需严格参照《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中相应评审要求进行推荐。

3、原则上,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干部”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员”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4、团支部请于4月16日17:00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至wgytw17@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支部名+两红两优推荐”,材料包括:

①《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申请表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区分本研,请下载相应表格填写)

5、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推荐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二)集体荣誉类: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照评选条件,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结果确定推荐支部,并组织相应支部填写《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申请表》。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3.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申请表.docx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本).xlsx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汇总表(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