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14-09-04浏览次数:671

      为做好本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发【2014】189号),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考核组, 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推荐、考核与接收工作。

      1、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美华
      副组长:朱宏清 汤顶华
      成 员:刘克华 朱丽田
      秘 书:徐雪宁
      2、院推免生工作专家考核小组
      组 长:朱宏清
      副组长:刘克华 朱丽田
      成 员:
      (英语) 郑玉琪 高圣兵 赵建红 马冬梅
      (日语) 周 琛 陶友公 魏金美 陆薇薇
      秘 书:徐雪宁

       二、推荐条件
      1、符合学校通知要求,前三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平均绩点,按课程首修成绩计算)排名位列专业前35%(申请西部支教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专业前40%),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
      2、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3、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4、英语专业学生要求TEM-4在70分及以上。日语专业英语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单项分不低于6.0分)及以上。
      5、凡有资格填写免研申请表,并按期提交了免研申请表的同学,若不符合全部推免基本条件的,只要符合学校通知中的一般破格条件,即可取得免研申请资格。

      三、加分方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部、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加1.5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不累计。若已经被考虑为破格条件则不加分。
      2、在校期间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团体联合会副主席、社团会长级别(仅限于前两个学年内获评“东南大学十佳学生团体”的社团)、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记者团团长与副团长、加1.5分,校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加3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不累计。
      3、获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者;可以加分。
获奖加分:国家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在与所修学科相关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加3分,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加7分(独立或第一作者)。各奖项认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具体选拔操作程序
      1、公布学校有关通知、工作细则表和本实施办法,推免生名额分配另行公布。
      2、公示各专业平均绩点排名。
      3、9月3日-4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办徐雪宁老师,超过申请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相关学生工作证明、奖励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志愿申请西部支教的同学还需上交《东南大学推荐支教推免生申请表》以及《东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申请破格者需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9月5日-8日: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加分评定并公布面试名单。
      5、9月9日:由专家考核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含西部支教)组织面试。最终排名成绩=三年课程成绩总平均*70%+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加分评定)*30%。
      5、9月10日:根据排序成绩,拟定推免生名单,院内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
      6、9月13日前:用人单位对申请西部支教且学院考核合格的推免生统一进行考核,
      7、9月25日前:学校发文公布最终名单,推免生数据进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至此,推荐阶段工作完成。
      8、10月25日前:完成推免生名册表,上交推免生申请表、成绩单以及专家推荐表。

      五、专项计划
      1、西部支教专项计划:推免生只能报考本校。
      2、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待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公布。

      六、凡被确定为推免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七、被确定为推免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等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3)应届毕业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4)西部支教推免生违反协议及不能胜任所承担工作者。

      八、本实施办法仅适用于我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接收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推免生可在系统中查询我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文件精神,并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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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级英语免研绩点一览.doc